相生相克
相生,即相互資生、促進、助長之意思。如木可以燃燒,所以說木生火;一切東西燃燒火化,變為泥土,所以說火生土;土中含有金石(山川),所以說土生金;山川可以匯聚河流,所以說金生水;水可以滋潤樹木,助其生長,所以說水生木。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、金生水、水生木,以次孳生,循環無盡。
相克,即相互制約、抑制、克服的意思。如樹木長大、旺盛,可把土脹裂,故稱木克土;堆土筑壩,可攔截水源,故稱土克水;水可以澆熄火苗,故稱水克火;火可以燒灼熔化金屬,故稱火克金;金屬刀鋸可以伐木,故稱金克木。五行的相克次序是木克土、土克水、水克火、火克金、金克木,這種克制關系也往復無窮。
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,臟腑之間內在聯系協調,是維持人體正常生命活動的必要條件。中醫學就是利用五行的生克關系來說明臟腑之間的內在聯系。如腎(水)之精以養肝,稱為水生木;肝(木)藏血以濟心,稱為木生火;心(火)之熱以溫脾,稱為火生土;脾(土)化生水谷精微以充肺,稱為土生金;肺(金)清肅下行以助腎水,稱為金生水。這是五臟互相資生的關系。
肺(金)氣清肅下降,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,稱為金克木;肝(木)的條達,可以疏泄脾土的壅郁,稱為木克土;脾(土)的運化,可以制止腎水的泛濫,稱為土克水;腎(水)的滋潤,可以防止心火的亢烈,稱為水克火;心(火)的陽熱,可以制約肺金清肅的太過,稱為火克金。這是五臟互相制約的關系。
在相生關系中,任何一“行”卻具有“生我”、“我生”兩方面的關系,《難經》把它比喻為“母”與“子”的關系。即“生我”者為母,“我生”者為子。如木生火,木為火之母;火生土,土為火之子。在相克關系中,任何一“行”都有“我克”和“克我兩方面的關系,《內經》稱之為“所勝”和“所不勝”。如木克土,即木能勝土,稱之為“所勝”,金克木,即木不能勝金,稱之為“所不勝”。
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。沒有生,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;沒有克,就不能維持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與發展。生中有克,克中有生。這就說明自然界一切事物的運動變化都存在著相生相克的關系,這種關系是正常現象,也是維持自然界生態平衡的必然規律。
相乘相侮
所謂相乘,有乘虛侵襲之意,也即相克得太過。例如,木氣偏亢,而金又不能對木加以正常克制時,太過的木便去乘土,使土更虛,稱之“木乘土”,也即木克土克得太過了。
所謂相侮,有恃強凌弱的意思,又叫“反克”。即本來自己可以克服的一方,卻反被對方克服,故其次序與相克正好相反,如正常的關系是金克木,若金氣不足,或木氣偏亢,金反被木克,叫做木侮金。相乘與相侮,都是事物發展變化的反常現象,是事物間的關系失卻了正常協調的一種表現,在人體生命活動中是一種病理變化的征象。